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培训
南京物业经理上岗证培训 行业背景 2003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了“持证上岗”和“就业准入”概念和要求。其中《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明确:“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明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取得《物业经理上岗证》是物业从业人员必备的条件,也是物业企业进行资格评定的必备证书。培训对象 (1)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继续教育培训对象: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2年内未进行年检的人员。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专家与学者授课。证书颁发 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统一印制,加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证书专用章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公章。岗位职务:经理助理、经理、总经理。使用范围 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申请、年检、升级(三级资质需要5本,二级资质10本);物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全国通用。报名条件 新取证:初中及以上学历。继续教育:已经取得物业经理证书3年内没有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
报名方式 1.现场填写报名表、交费(现金)2.外地学员扫描身份证复印件及2寸或1寸照片给我们,费用打到学校指定账户。报名表附件 上课方式 网络学习、现场面授。取证率!报名交费后1个月左右取证 培训费用说明 (请交现金,不刷卡) 开课日期 现场上课:每月的2期,每期2天,周末上课。网络学习:随到随学 考试方式 现场考试(开卷):现场上课的学员第二天(周日)下午考试,采取开卷方式。不能现场上课考试的学员可以参加网络考试。报名资料 1寸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法规 《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物业管理条例》第61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培训优势 蓝海业绩:8年来我们持续为物业行业的人才提供优质的培训服务。蓝海教育,物业管理培训专家;蓝海教育,南京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机构;蓝海教育,注册商标,省城培训品牌;建设部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南京深度合作伙伴;专注于物业管理培训的专业机构,在物业管理师、物业经理辅导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历年考试通过率稳居华东地区位,达到了无法逾越高度:2009年人社部物业管理师考试合格率65%!!2010注册物业管理通过率75%!!物业经理取证率!!
良好的成绩和口碑奠定了行业内的地位,代表了华东地区物业管理培训的高水平。蓝海培训学校以近10年的培训经验,以专业强大的教学团队及行业的综合实力为您提供真实、诚实、高质量的考前辅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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