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合格线拟确定!又一省公布一建合格名单,仅2000余人!
2020-12-25 续江西、西藏、四川等地公布一建合格名单后,又两省发布消息,其中一省发布拟合格人员名单,一省发布拟合格线及复核通知。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01 甘肃:2499名合格人员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司发通〔2019〕54号)、《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及《人力资源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将甘肃省2020年度甘肃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共2499人(名单附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签署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公示期间集中接受对成绩合格人员的监督举报,对虚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02 重庆:拟按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为暂定合格标准 2020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人事考试资格复核相关要求,拟按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为暂定合格标准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的暂定合格标准分别为60分、78分、78分和96分(相应科目试卷满分分别为100分、130分、130分和160分)。二、复核程序及范围 复核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人员,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复核。对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即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的人员实行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标准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内容包括:考试名称、考试年度、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隐藏部分号码)。
四、资格监督监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告知**制”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制报考**书》,**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报名时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证书办理 复核结果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报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证书,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人事考试专栏”,查看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资格证书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12月21日 根据重庆的通知,从目前来看,今年的一建合格线应该不会有变动,依旧保持在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而且从已公布合格人员名单的四川省中得知,有学员的建筑实务科目成绩刚好是96分,公布的名单上亦有该学员的名字,更加佐证了今年一建合格线没有变动。其它省份出通知,小编会第 一时间告诉大家,请大家持续关注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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