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国家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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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的国家标准一级建造师考试共分为4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各科的及格分数线均为满分的60%。《建设工程经济》满分
一级建造师的国家标准一级建造师考试共分为4科,分别是:《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各科的及格分数线均为满分的60%。
《建设工程经济》满分100分,60分及格;《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满分130分,78分及格;《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满分130分,78分及格;《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满分160分,96分及格。*推行滚动管理,参加四个考试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完成全部科目考试。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两年内考完四科,要是没有在两个连续考试年度内通过考试,则已取得的*会被作废。
一级建造师的*有效期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实行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免试两个科目):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相应专业(增项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办法,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该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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